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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信息
編號 ZZ00006778
名稱 龍海市北溪供水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漳州臺商投資區(qū)角美鎮(zhèn)小路洋水果批發(fā)市場旁4445平方米土地五年租賃權
掛牌價 詳見公告
保證金 詳見公告
掛牌開始日期 2016-12-29
掛牌結束日期 2017-01-24
是否延牌
聯(lián)系人 王小玲
聯(lián)系電話 13599667781
地址
發(fā)布機構

土地招租公告

受委托,漳州市國有資產產權(物權)交易中心現面向社會公開招集競租人:漳州臺商投資區(qū)角美鎮(zhèn)小路洋水果批發(fā)市場旁4445平方米土地五年租賃權。實際用地面積約:4445平方米】,其每平方米每月租金額競價起始價為人民幣7.5元。競租人資格限定為:在中國境內注冊成立的合法存續(xù)的法人單位或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的其它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均可申請參加競租,但尚有欠繳本中心交易服務費等費用的單位和個人除外。租賃用途限制為:本標的僅限作為臨時性用地使用,只限用于工業(yè)用途,不得搭蓋永久性建筑。有意競租者請于20171231700前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或單位授權證明書資料(具體提交材料詳見公告附件《競標意向登記表》),辦理報名手續(xù)。資料詳情請登陸www.zzcqwq.com【漳州市國有資產產權(物權)交易中心網】查看下載。

聯(lián)系地址:漳州市新華南路86號行政服務中心大樓十層

聯(lián)系電話:0596-2072002      吳小姐      傳真:  0596-2072002

 

 

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合同編號:BXGS201606

出租方:龍海市北溪供水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龍海市角美鎮(zhèn)團結路

法定代表人:王堅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和福建省相關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過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權。地下礦產資源、無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土地使用權租賃范圍。

  第二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位于福建省漳州臺商投資區(qū)田里村小路洋,面積約為4445平方米,土地性質為工業(yè)用地。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平面圖》所示。附件一《土地平面圖》已經­雙方確認。

第三條 乙方承租本宗地塊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在該地塊上新建永久性建筑物,乙方如須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須取得甲方和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取得合法相關手續(xù)。

  第四條 該幅土地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存在的建筑物、構造物及建筑附著物(具體數量、位置及使用概況詳見附件二《漳州市紅宸物業(yè)公司投建、添置的財產呈報單》),不屬于本合同土地租賃范圍。該些建筑物、構造物及建筑附屬物使用與處置由甲方與原租賃方根據相關合同條款進行協(xié)商解決。

  第五條 租賃期限

  本合同土地使用權租賃年限五年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 履約保證金及租金

6.1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整。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反本合約規(guī)定,甲方應該在合同終止后15日內等額歸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6.2 租金:租賃月租金為     元,即每年人民幣        元整。

6.3 租金支付期限:租金采用“先付后租”的方式,由乙方每半年繳交一次半年度租金,首期租金乙方必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繳付,以后每半年需提前10天繳納下一個半年度租金。甲方應在乙方繳付租金后十五天內提供正規(guī)發(fā)票。

6.4 租金支付方式:以銀行轉賬或匯款方式匯進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7.1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對該幅土地的開發(fā)、利用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

?。?)甲方有義務協(xié)­助乙方辦理相關登記、審批手續(xù);

(4)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如乙方有違約或違法行為,則甲方有權責令限期糾正,并可視情節(jié)的嚴重程度依法給予追究責任;

(6)甲方保證該幅土地在本合同存續(xù)期間不設立任何抵押權。

(7)甲方須向乙方提供用25VV22--3×25的專用供電線路(線路費用由乙方負擔)。

(8) 甲方須向乙方出示有關土地使用權正式文件并提供復印件。

(9)對于政府因公益事業(yè)而附設的各種管線穿越該租賃土地所造成的對租賃土地的破壞,甲方無需作任何工程上的修補或經濟上的補償。

  7.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fā)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該幅土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

(4)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轉租、抵押;

(5)乙方應保證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員及其緊急器械、車輛等在進行緊急救險或執(zhí)行公務時能順利進出該土地。

(6)乙方租用期間,因使用土地產生的一切稅費、水電、通信、物業(yè)管理、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及門前三包等責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標的物的提前收回與補償

  8.1 提前收回

  本合同存續(xù)期間,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如有以下事項之一,甲方應當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終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

 ?。?)因國家能源、AAA、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需要征用該幅土地的;

 ?。?) 因國家國防建設需要征用該幅土地的;

 ?。?)政府批準的道路、管線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需要征用該幅土地的;

 ?。?)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需要占用該幅土地的;

 ?。?) 為實施城市規(guī)劃進行舊城區(qū)改建或因興建經­省政府批準的開發(fā)區(qū)的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需要占用該幅土地的;

  8.2 補償

  (1) 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繳納但未到期的租金;

  (2)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征用土地方對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的實物補償或貨幣補償歸權屬方所有。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9.1 甲乙雙方均可以解除的情形:

?。?)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2) 因不可抗力,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已經­沒有意義的;

?。?) 非任何一方原­因,該幅土地滅失的;

?。?)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

  9.2 甲方有權解除的情形:

?。?)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國家立法的變動,甲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該宗地塊的;

?。?)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土地租金,逾期30天以上的;

?。?)本合同另有約定的。

  9.3 乙方有權解除的情形:

?。?)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國家立法的變動,乙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國家產業(yè)政策的變更,乙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因乙方撤銷、遷移、破產等原­因,停止使用該幅土地的。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0.1如乙方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10.2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約定提前解除本合同,則甲方應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支付已收取租金總額的0.3%違約金。

 10.3 租賃期限屆滿前3個月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續(xù)租意向申請,甲方應及時組織土地租賃競價,若乙方在租賃期間如無任何違約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作為原承租人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10.4 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乙方如未能競得續(xù)租或雙方協(xié)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5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xù),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其地面建筑物甲方有意接收的,雙方可共同協(xié)商委托中介機構評估,按評估價值交易,若甲方不愿意接收時,其地面建筑物由乙方在租賃期滿后15天內自行拆除, 將土地恢復至簽定本合同之時的土地狀況,并將該土地交還給甲方,超過返還期限, 甲方有權處置地面建筑物。

  第十一條 通知

  11.1 依照本合同要求任何一方發(fā)出的通知或其他聯(lián)系應以中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遞交,或以掛號信件,或以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圖文傳真發(fā)送到另一方。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1)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交到之日視為送達;

 ?。?)以圖文傳真發(fā)送的通知在成功傳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3)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后,應在15天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15天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雙方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附則

  13.1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guī)定為準。本合同的兩個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雙方各執(zhí)貳份。

  13.3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開戶行:

賬  號:                       賬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