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 項目頻道 > 轉讓項目 > 實物資產
項目基本信息
編號 SW00017546
名稱 福州市馬尾區(qū)快安江濱路坤鴻綜合樓整體轉讓
掛牌價 12040.55萬元
保證金 1500萬元
掛牌開始日期 2021-08-02
掛牌結束日期 2021-08-27
是否延牌
聯(lián)系人 張先生、阮先生、劉先生、扶女士
聯(lián)系電話 0591-87855200、87315276、87821179、87845911
地址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發(fā)布機構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受企業(yè)委托,現(xiàn)對以下轉讓標的廣泛征集競買人,特公告如下:

一、轉讓標的基本情況及掛牌價格:

轉讓標的位于福州市馬尾區(qū)快安江濱路,沿江頭排獨棟,系開發(fā)商一手現(xiàn)售房源,為鋼筋混凝土結構,于2017年開發(fā)完成。目前標的物已取得《福州市馬尾區(qū)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榕馬地掛合[2014]-02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補充合同》(編號:榕馬地掛合[2014]-02號補01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榕國用(2014)第MD0001193號]、《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地字第350105201400012號)、《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字第350105201510005號)、《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350105201505070101)、《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通知書》(榕不動產首字第<20219004417>號)及現(xiàn)售備案(2021榕房現(xiàn)字第21X014號)。土地使用權面積4171.1平方米,合計總建筑面積13757.91平方米,其中地下車位共57個、建筑面積(產權面積)合計2281.22平方米,集中式商業(yè)(一至三層)建筑面積合計3666.4平方米,辦公(四至十二層)建筑面積合計7810.29平方米。

房產用途為車位、集中式商業(yè)及辦公,土地用途為商業(yè)、商務用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具體情況詳見下表。

土地類型

標的名稱

區(qū)域名稱

建筑面積(㎡)

總建筑面積(㎡)

土地使用權面積(㎡)

掛牌價格(萬元)

保證金(萬元)

出讓

坤鴻綜合樓

1層01集中商業(yè)

890.3

13757.91

4171.1

12040.55

1500

2層01集中商業(yè)

1388.05

3層01集中商業(yè)

1388.05

4層01商務辦公

867.81

5層01商務辦公

867.81

6層01商務辦公

867.81

7層01商務辦公

867.81

8層01商務辦公

867.81

9層01商務辦公

867.81

10層01商務辦公

867.81

11層01商務辦公

867.81

12層01商務辦公

867.81

地下1層01-14、30-37車位

1056.22(共22個車位,平均建筑面積48.01㎡/個)

地下2層01-35車位

1225(共35個車位,平均建筑面積35㎡/個)

上述轉讓標的現(xiàn)處于租賃狀態(tài),整體出租,租期從2018年3月21日至2028年3月20日,月租金(含地面、地下室車位租金)人民幣350364.00元(第一至第三年原租金保持不變,從第四年起租金標準在上一年租金標準基礎上,每年遞增5%至租賃期滿),租賃履約風險保證金人民幣700728元。目前該樓作為“福州福興婦產醫(yī)院東江濱院區(qū)”使用。

上述轉讓標的地上可分層辦理房屋產權證,地下車位可按個辦理房屋產權證。

二、競買人(受讓方)資格條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且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的企事業(yè)法人、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競買人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4、不接受聯(lián)合體競買。

三、競買人(受讓方)應接受的交易條件:

1、受讓方在成交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購房款至轉讓方賬戶,本次轉讓不接受受讓方以貸款或分期形式支付全部購房款。受讓方支付全額購房款后,再與轉讓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生效后,受讓方即可至福州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辦理該房屋產權證。組織方在受讓方簽訂《成交確認書》后的五個工作日內將其前期繳納的競價保證金扣除組織方應收取的交易服務費后無息劃轉至轉讓方賬戶,該筆資金在受讓方未違約的情況下可抵作等額購房款。若受讓方未按上述約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繳納全部購房款的,該筆資金不予退還,用于補償轉讓方損失;

2、轉讓標的權屬變更過戶產生的稅費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由轉讓方、受讓方各自承擔,若國家未有相關規(guī)定的,由受讓方承擔;

3、受讓方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繳納全部購房款后的次日起,受讓方承接本次轉讓標的的房屋租賃合同,且受讓方承接當日為受讓方應收租金的起算日。受讓方認同原房屋租賃合同中的所有條款,且原則上應承繼原租賃關系至租賃期滿,租金標準保持原租賃標準不變。除受讓方與原承租方達成一致,否則,受讓方承接后的房屋租賃合同中有關出租方(即受讓方)與承租方的有關權利義務條款原則上應與原租賃合同保持一致。在承接上述房屋租賃合同后,受讓方自行承擔由租賃房屋而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違反房屋租賃合同條款等相關風險;

4、房產移交日前水、電、管道煤氣、閉路電視(有線)、網絡、物業(yè)管理等費用由轉讓方承擔或由轉讓方督促承租方于實物移交當日結清,而實物移交后水、電、管道煤氣、閉路電視(有線)、網絡、物業(yè)管理等費用由受讓方承擔。上述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開戶或過戶費用由受讓方辦理并承擔;受讓方全部購房款到賬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該標的物移交工作,并根據轉讓方要求簽訂相關移交協(xié)議,轉讓方將該標的物原租賃合同中租賃履約風險保證金劃轉至受讓方賬戶;

5、原承租戶在同等條件下不享有優(yōu)先受讓權;

6、其他交易條件以相關轉讓合同約定為準。

四、風險提示:

1、標的以現(xiàn)狀帶租約轉讓,上述基本情況僅供參考,標的質量及數量等參數及實際狀況以現(xiàn)場看樣為準。若相關標的情況參數與實際有誤,轉讓價格也不予調整。若在看樣期結束之日至標的移交日期間現(xiàn)場發(fā)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轉讓方所有,組織方不對現(xiàn)場狀況進行保證及現(xiàn)場狀況變化作出解釋,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若在辦理權證變更后的面積與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現(xiàn)售備案(2021榕房現(xiàn)字第21X014號)面積有出入,確權面積以相關部門確認為準,轉讓價格也不予調整;

2、競買人參加房產競買應當充分了解房產所在地政府的房產政策,一旦報名繳納競價保證金即視為競買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承擔對政策了解不細致或對潛在的風險估計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責任和后果,并愿對自身參加競價和受讓的行為負完全責任;

3、標的轉讓過程中轉讓方、交易組織方及其工作人員向競買人、受讓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詢、標的情況的描述、說明等僅作為參考,競買人、受讓方應自行把握交易風險,審慎決策;

五、公告期限: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27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競買人,公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或另行公告,直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征集到意向受讓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六、交易方式:網絡競價。(根據《福州市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通知書》(2021年第090號)備案銷售總價為26679.109萬元(詳見附件《商品房銷售價目表》)。因此本次競價活動有設置最高限價,為26679.109萬元,具體交易規(guī)則詳見本項目《競價須知》)

七、競價保證金:詳見“一、轉讓標的基本情況及掛牌價格”。

八、聯(lián)系人:張先生、阮先生、劉先生、扶女士;

聯(lián)系電話:0591- 87855200、87315276、87821179、87845911;

監(jiān)督電話:0591-87810363;

聯(lián)系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二十二層。

附件:商品房銷售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