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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信息
編號 SW00016419
名稱 石獅振興路東側新加坡商廈3層、4層房產分別轉讓二次公告
掛牌價 詳見公告
保證金 詳見公告
掛牌開始日期 2021-03-24
掛牌結束日期 2021-04-21
是否延牌
聯系人 陳女士、賴先生
聯系電話 0591-87276322、87838107
地址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發(fā)布機構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受企業(yè)委托,現對以下轉讓標的廣泛征集受讓方,特公告如下:

一、轉讓標的掛牌價及保證金

標的序號

標的名稱

掛牌價

(萬元)

競價保證金

(萬元)

標的1

石獅振興路東側新加坡商廈3層

889.46

300

標的2

石獅振興路東側新加坡商廈4層

1094.04

400

注:以上標的分別轉讓。同一競買人在符合競買條件的前提下可報名受讓單個標的或多個標的,報名受讓多個標的的,須針對每一個標的交納足額保證金。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一)標的基本情況

標的1:標的位于石獅市振興路東側新加坡商廈3層,房屋建筑面積為3059.85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為獅房權證鳳里字第05401、05402、05404號,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國有,土地用途為商住,土地使用期限至2054年06月28日。房屋用途為商住。上述房產又劃分為35套房產,其中23套2440.81平方米已辦證,按A幢、B幢、C幢三部分劃分為三本房產證、三本土地證。另有12套619.04平方米未辦證?;厩闆r見下表:

產權證號

房屋坐落

面積(㎡)

備注

1

獅房權證鳳里字第05401號

石獅市振興東路新加坡商廈B0301-0305、0307、0308

892.18

7套(三層B棟)

2

獅房權證鳳里字第05402號

石獅市振興東路新加坡商廈A0303-0307、0309、0311、0312、0315、0319、0320

917.92

11套(三層A棟)

3

獅房權證鳳里字第05404號

石獅市振興東路新加坡商廈C0302-0306

630.71

5套(三層C棟)

4

無產權證

石獅市振興東路新加坡商廈

619.04

12套(三層未辦證)

標的2:標的位于石獅市振興路東側新加坡商廈4層,房屋建筑面積為3117.60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為獅房權證鳳里字第05403、05393、05394號,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國有,土地用途為商住,土地使用期限至2054年06月28日。房屋用途為商住。上述房產又劃分為19套房產,其中17套3059.31平方米已辦證,按A幢、B幢、C幢三部分劃分為三本房產證、三本土地證。另有2套58.29平方米未辦證?;厩闆r見下表:

序號

產權證號

房屋坐落

面積(㎡)

備注

1

獅房權證鳳里字第05393號

石獅市振興東路新加坡商廈A0401-0405

1727.14

5套(四層A棟)

2

獅房權證鳳里字第05394號

石獅市振興東路新加坡商廈B0401、0404-0410

778.63

8套(四層B棟)

3

獅房權證鳳里字第05403號

石獅市振興東路新加坡商廈C0401-0404

553.54

4套(四層C棟)

4

無產權證

石獅市振興東路

58.29

2套(四層未辦證)

若在看樣期至標的移交日期間現場發(fā)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轉讓方所有,組織方不對現場狀況進行保證及現場狀況變化作出解釋,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二)風險提示

1、部分房產尚未辦理產權證書。石獅新加坡商廈3層、4層(共計54套)房產系閩發(fā)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閩發(fā)證券”)于2001年向福建省協盛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所購房產。因涉及歷史遺留問題,上述房產中的40套房產已辦理房產證,面積合計5500.12平方米。另外還有14套面積為677.33平方米的房產,因沒有辦理房產初始登記,尚未辦理房產權屬證書。

轉讓方無法保證交易完成后受讓方能夠辦理出該尚未辦理房產權屬證書的不動產權證。該部分677.33平方米房產從福建省協盛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過戶到閩發(fā)證券名下所需繳納的買賣雙方的過戶稅費都已由閩發(fā)證券繳納并已開具購房發(fā)票,但辦理出該677.33平方米房產權屬證書不排除還會產生其他方面費用。由此導致受讓方無法辦理相關房產過戶手續(xù)的風險及經濟費用額外支出的風險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轉讓方不承擔違約及其他責任。

2、存在歷史遺留物業(yè)管理方面問題。上述房產還存在歷史遺留的物業(yè)管理問題需由受讓方自行解決,轉讓方是以現狀交易與交付標的物,不承擔房產交易后在物業(yè)管理方面存在的可能風險與障礙責任。

閩發(fā)證券原計劃購買上述房產作為營業(yè)場所使用,但由于開發(fā)商消防設施配備不完善,當年房產未獲消防審批通過,因此閩發(fā)證券一直都沒有使用該房子。其后,閩發(fā)證券經營出現問題,該房產又被司法機關作為涉案資產予以凍結查封,因此閩發(fā)證券一直無權處置該房產,也一直沒有繳納相關物業(yè)費。因此,新加坡商廈現有的物業(yè)管理公司“安居物業(yè)”提出閩發(fā)證券拖欠其多年的物業(yè)管理費。閩發(fā)證券破產管理人則表明:閩發(fā)證券一直長期空置沒有使用上述毛胚房產、亦未曾委托過該物業(yè)公司作為房產的管理方。另外,管理人發(fā)現新加坡商廈第3層近1000平方米房產長期被永輝超市石獅振興路店侵占使用(已于2019年3月騰退交還),以及三、四兩層房產長期被物業(yè)分隔后出租給民工住宿使用。因此,管理人與安居物業(yè)在歷史遺留的物業(yè)管理方面問題無法達成一致處理意見。

3、標的物以現狀掛牌交易和交付。轉讓方、組織方所作的關于交易房產的介紹及有關材料僅供受讓方參考。受讓方參加競買即視同已經充分了解交易房產的現狀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轉讓方、中心對標的物瑕疵的情況說明),同意按照交易房產的現狀受讓。轉讓方、組織方對受讓方受讓交易標的后的風險和障礙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競買人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企事業(yè)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四、競買人應接受的主要交易條件

1、轉、受讓雙方須在轉讓標的成交之日起(即競價結束當日)的5個工作日內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受讓方須在《房地產買賣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2、本次轉讓采取“凈價”交易。房產轉讓、過戶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稅費(含開發(fā)商、轉讓方),及其可能拖欠的土地使用費、交易契稅、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以及委托掛牌交易所產生的傭金等其他費用均由受讓方全額承擔,包括未明確繳費義務人的費用也由受讓方自行承擔。特別是開發(fā)商可能尚未繳納應由其繳納的相關稅費,受讓方存在代墊的風險。

3、其他交易條款以轉、受讓雙方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為準。

五、競價方式:網絡競價。

六、公告期限: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4月21日。

七、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4月21日17:00時。請競買人在公告期間內聯系我中心經辦人員獲取競價須知,相關規(guī)則詳見本項目競價須知。

聯系人:陳女士、賴先生;

電話:0591-87276322、87838107;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