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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信息
編號 GY00012874
名稱 沙縣青焱炭業(yè)有限公司49%股權轉讓
掛牌價 詳見公告
保證金 5萬元
掛牌開始日期 2019-11-26
掛牌結束日期 2019-12-23
是否延牌
聯(lián)系人 阮先生、張先生、扶女士、林先生
聯(lián)系電話 0591-87315276、87855200、87845911、87821179
地址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發(fā)布機構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受企業(yè)委托,擬對以下轉讓標的廣泛征集競買人,現(xiàn)公告如下:

一、轉讓標的、掛牌價及保證金

標的名稱

掛牌價(萬元)

競價保證金(萬元)

沙縣青焱炭業(yè)有限公司49%股權

39.5

5

二、標的基本情況、風險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標的基本情況

(1)沙縣青焱炭業(yè)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11日設立,注冊地址:沙縣青州鎮(zhèn)涌溪村下坑;注冊資本:陸拾萬元(¥60萬元)。經營范圍:生產、銷售機制炭及炭制品(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2)標的公司股東股權結構如下:

序號

股東名稱

持股比例

1

陸金才

51%

2

三明市青晨工貿公司

49%

 

 

 

 

(3)標的公司的財務指標如下表: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年份

項目

2017年

2018年

截至2019年9月30日

總資產

255.57

280.10

346.92

總負債

141.76

187.68

275.69

凈資產

113.81

92.42

71.23

營業(yè)收入

226.55

243.81

212.41

營業(yè)利潤

-19.37

-30.69

-29.06

凈利潤

-16.60

-21.39

-21.20

根據(jù)評估報告揭示,截至評估基準日2019年7月31日,沙縣青焱炭業(yè)有限公司資產總額評估價值為329.21萬元,負債總額評估價值為255.92萬元,凈資產評估價值為73.28萬元。本次轉讓標的為三明市青晨工貿公司的49%股權。

2、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股權轉讓不涉及標的企業(yè)債權、債務的變更,不存在企業(yè)職工安置問題。

(2)轉讓標的企業(yè)的詳細情況以競買人盡職調查為準,競買人應對其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實。若競買人繳納保證金并參與競價,即視為該競買人對標的的現(xiàn)況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認可且無異議。若在盡調期至標的移交日期間標的狀況發(fā)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轉讓方所有,組織方不對標的狀況進行保證及標的狀況變化作出解釋, 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沙縣青焱炭業(yè)有限公司股東三明市青晨工貿公司與股東陸金才根據(jù)沙縣青焱炭業(yè)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20170227)及2016年度沙縣青焱炭業(yè)有限公司的審計報告“明中會專審【2017】第011號”協(xié)商一致,簽訂了《企業(yè)承包經營合同》,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共3年),由股東陸金才負責承包沙縣青焱炭業(yè)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在上述承包經營期內,沙縣青焱炭業(yè)有限公司發(fā)生的損益、負債、資產價值增減均由股東陸金才承受,在上述承包期屆滿時,若屆時沙縣青焱炭業(yè)有限公司相關資產價值(除在承包期內因資產處理、利潤分配等原因外)與2017年2月28日審計的相關資產價值相比存在減損的,股東陸金才應就沙縣青焱炭業(yè)有限公司相關資產減損而導致股東三明市青晨工貿公司在上述承包期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根據(jù)沙縣青焱炭業(yè)有限公司股東三明市青晨工貿公司與股東陸金才簽訂的《企業(yè)承包經營合同》約定,在股東陸金才承包沙縣青焱炭業(yè)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期間,股東陸金才應向股東三明市青晨工貿公司以于2017年12月支付8萬元、2018年12月支付10萬元、2019年12月支付10萬元的方式支付承包分紅金。目前,2019年12月應支付的10萬元承包分紅金因暫未到期,陸金才仍未向三明市青晨工貿公司支付。若競買人在2019年12月前競得標的公司股權并與出讓方三明市青晨工貿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合同支付標的股權對價,最終替代三明市青晨工貿公司成為沙縣青焱炭業(yè)有限公司股東,則受讓方可繼受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叁個月的承包分紅金的權利,即2.5萬元。

三、競買人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境內企業(yè)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受讓。

5、根據(jù)《沙縣青焱炭業(yè)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二條(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第3款約定:“股東之一不得購買其他股東全部出資,而形成單一股東(獨資公司)”,故沙縣青焱炭業(yè)有限公司股東陸金才不得競買本項目標的股權,無受讓資格。

四、受讓方應接受的主要交易條件

1、轉、受讓雙方須在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受讓方須在轉受讓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生效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2、轉讓標的的交易基準日為評估基準日。根據(jù)沙縣青焱炭業(yè)有限公司股東三明市青晨工貿公司與股東陸金才簽訂的《企業(yè)承包經營合同》約定,若股權工商變更完成之日在2020年2月29日之前的(包括2020年2月29日),自交易基準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轉讓標的在此期間產生的盈利或虧損由股東陸金才享有或承擔;若股權工商變更完成之日在2020年2月29日之后的(不包括2020年2月29日),則至2020年2月30日起至股權工商變更完成之日止,轉讓標的在此期間產生的盈利或虧損由受讓方享有或承擔。

3、標的公司債權債務由股權變更后的標的公司繼續(xù)享有和承擔。受讓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承擔相關的義務并享受相應的權利。

4、轉讓標的交易過程中涉及的有關稅費,根據(jù)國家相關規(guī)定由轉、受讓方各自承擔,若國家無明確規(guī)定的,由受讓方承擔。

5、其他交易條件以競價文件和轉、受讓雙方簽訂的合同為準。

五、競價方式:網絡競價。

六、公告期限: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23日(若公告期滿未征集到受讓方,以每五個工作日順延至2020年7月30日直至有受讓方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七、報名截止時間:2019年12月23日下午17:00時。請競買人在公告期間到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領取相關競價文件。相關規(guī)則詳見本項目競價須知。

聯(lián)系人:阮先生、張先生、扶女士、林先生;

電  話: 0591-87315276、87855200、87845911、87821179;

地  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