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GS00007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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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福銀高速上街高架橋和沈海高速復線羅源收費站互通區(qū)橋下地管理經(jīng)營權公開選擇受托方公告 |
掛牌價 | 詳見公告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掛牌開始日期 | 2017-04-28 |
掛牌結束日期 | 2017-05-17 |
是否延牌 | 是 |
聯(lián)系人 | 歐女士 |
聯(lián)系電話 | 0591-87315906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一、項目基本情況
1.1、 項目名稱:福銀高速公路上街高架橋橋下地和沈海高速復線羅源收費站互通區(qū)橋下計3塊橋下地管理經(jīng)營權分別競價選擇受托方。3個經(jīng)營管理標的基本情況見下表:
標的編號 |
橋下地位置 |
掛牌價 (元) |
用途 |
評估費 |
備注 |
1 |
福銀高速上街高架橋K029+800M-K032+200M(其中部分為河道,以實際橋墩號為準) |
10000 |
不得從事《公路法》和《公路保護條例》禁止性行為的項目; |
4500 |
(合計:48垮,2號- 53號,其中3垮為道路予以扣除) |
2 |
沈海高速復線羅源收費站互通區(qū) |
5000 |
不得從事《公路法》和《公路保護條例》禁止性行為的項目; |
4000 |
(約:70畝,詳見紅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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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沈海復線羅源收費站互通區(qū) |
5000 |
不得從事《公路法》和《公路保護條例》禁止性行為的項目; |
4000 |
(約:70畝,詳見紅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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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橋下用地面積以委托方和受托方簽訂的《高速公路橋下地管理協(xié)議》確定的面積為準。
1.3、掛牌價:
1.3.1、掛牌價為受托方應支付的每畝橋下用地的第一年年管理費最低報價。
1.3.2、管理費遞增方式:從第二年(含)起管理費逐年遞增5%。
1.3.3、管理費支付方式:管理費分八次支付,第一年管理費為乙方的競價成交價格,次年起每年遞增5%,每年支付一次。
1.4、安全保證金:受托方按照閩榕高路【2014】10號文件規(guī)定支付相應(2萬至5萬)的安全保證金并與土地所屬路段公司簽訂場地安全管理協(xié)議。
1.5、履約保證金:受托方按照管理期限內管理費總額的10%支付合同履約保證金。若受托方無違約行為,并在管理期滿后把場地清理至良好規(guī)整狀態(tài),則在管理期限滿后30日,委托方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1.6、管理經(jīng)營期限:8年。
二、受托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2.1、實繳注冊資本金人民幣1000萬元及以上且存續(xù)有效經(jīng)營三年及以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yè)法人。
2.2、需提交企業(yè)注冊地檢察機關開具的企業(yè)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證明原件。
2.3、未進入《福建高速經(jīng)營開發(fā)合同及信用考核管理系統(tǒng)》“黑名單”。
三、競價人(受托方)應接受的主要交易條件
3.1、受托方在使用橋下空間時,應預留橋梁檢測凈空(指橋梁底面距橋下任何物件頂部)不少于2米,以便日后橋梁設施的正常檢查和養(yǎng)護維修。
3.2、不得堆(存)放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危險化學品;不得停放裝載?;奋囕v;不得堆放超重物品,以免超重導致地面沉降對橋墩造成擠壓;不得安裝振動式機械設備。
3.3、橋下空間在使用中應對橋梁結構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應保證橋梁結構、使用功能的安全,對每個橋墩必須進行必要的圍合保護,材料可以采用鋼筋混凝土澆筑或鋼結構構造物,能夠起到車輛防撞要求。
3.4、不得搭建永久性建筑物。若需搭建臨時性建筑物、構筑物的,需向委托方申報方案和施工圖設計并經(jīng)委托方和轄區(qū)交通綜合執(zhí)法機構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在建設施工期內需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及規(guī)范進行建設,特別是相關的安全設施的標準和規(guī)范,并經(jīng)委托方綜合執(zhí)法大隊、養(yǎng)護部、星宇公司等部門對建設施工進行驗收。
3.5、不得擅自改變橋下空間的用途,不得擅自更改申報使用的內容或事項,不得進行商業(yè)、餐飲、娛樂等活動。不得在橋下加油、使用燃氣、電爐及明火以及居住人員等、不得擅自對交通、電力、通訊、排水等設施進行拆改,不得擅自對橋梁設施進行鉆孔打釘以及其他任何有損橋梁設施的行為。
3.6、受托方應自行到當?shù)卣嚓P部門辦理利橋下地使用用途項目的相關許可等手續(xù),包含不僅限于消防、規(guī)劃、建設、城管、公安、土地和環(huán)保等部門的審批管理,由受托方自行解決。否則,由此產生的任何經(jīng)濟、法律等責任均由受托方承擔。
3.7、受托方負責橋下空間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受托方應建立崗位責任制,編制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落實包括但不僅限于消防、治安、財產、人身等安全責任并負全部責任。獲得管理經(jīng)營權許可后,受托方需簽訂《場地安全管理協(xié)議》(詳見競價文件),并承擔相應責任。
3.8、競價人(受托方)承諾已知悉標的物現(xiàn)場情況,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存在被人違法侵占現(xiàn)象,受托方應自行協(xié)調和清理并將橋下地進行圍墻圍合,橋下地已被侵占部分由受托方負責協(xié)調或清理清場(費用受托方自理),若受托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90天內未完成清場和橋下地進行圍墻圍合工作的,委托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沒收履約保證金。
3.9、橋下地日常使用管理所需各類建造成本、以及日常維護等相關費用由受托方負責承擔;
3.10、協(xié)議到期后,受托方需將橋下地恢復,以平整、良好的狀態(tài)交付委托方。
3.11、 橋下地所需的評估費用由各相關受托方承擔,在受托方與委托方簽訂管理協(xié)議5個工作日內將土地評估費(代收代付)匯入委托方指定賬戶。
3.12、受托方須無條件同意、簽署上述主要交易條件和本項目《高速公路橋下地管理協(xié)議》和《場地安全管理協(xié)議》。
五、競價保證金:1號標的50萬元,2號和3號標的均為35萬元。
六、競價方式:密封式報價加網(wǎng)絡競價,價高者得。
七、公告期限:2017年4月28日—2017年5月17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受托方,則公告期限以每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征集到受托方或另行公告為止)。有意參加競價的意向競價人請在公告期內到我中心獲取競價文件。《高速公路橋下地管理協(xié)議》、《場地安全管理協(xié)議》、競價會時間等詳見競價文件。
八、報名截止時間:2017年5月18日12:00時
九、聯(lián)系電話:0591-87315906、87808016;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