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FC00005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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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廈門市集美區(qū)集源路39號辦公大樓臨街一、二樓鋪面招租公告 |
掛牌價 | 詳見招標文件萬元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掛牌開始日期 | 2014-07-31 |
掛牌結束日期 | 2014-08-19 |
是否延牌 | 否 |
聯(lián)系人 | 歐女士 |
聯(lián)系電話 | 87315906 |
地址 |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受委托,現(xiàn)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 廈門市集美區(qū)集源路39號辦公大樓臨街一、二樓房產整體出租,建筑面積兩層合計約846.8平方米(第一層約390平方米,第二層約456.8平方米)。
二、掛牌價:租賃標的第一年年租金掛牌價為人民幣118萬元。
三、競價保證金:本項目競價保證金人民幣10萬元。
四、競價方式:網(wǎng)絡動態(tài)報價。
五、租賃期限、用途、租金支付方式、履約保證金以及有關稅費等規(guī)定
1、租賃期限:5年;
2、租賃用途:辦公、商業(yè);
3、履約保證金: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人民幣30萬元,合同履約期滿后10天內退還;
4、租金支付方式:《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承租方支付第一期租金,租金每年可兩次交納,半年一次,必須先交租金后經(jīng)營;
5、租金遞增方式:租金從第二年起每年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礎上按5%遞增;
6、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如未規(guī)定的,由承租方承擔。
六、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注冊資金為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實體。
2、租賃標的用于辦公、商業(yè),不接受餐飲、娛樂等污染行業(yè)。
七、承租方須接受的承租條件
1、承租方應嚴格履行《租賃合同》;
2、承租方不得轉讓經(jīng)營權,不得再分隔出租,否則按違約處理;
3、承租方在承租期間具體工作由廈門金泉廈實業(yè)有限公司負責管理,協(xié)助各承租戶辦理相關手續(xù),同時承租戶應做到:
(1)法律責任自行負責;
(2)水電費自理;
(3)稅費按規(guī)定自繳
(4)各種證照自行辦理;
(5)店面室內裝潢和水電安裝自理;
八、公告期限:2014年7月31日—2014年8月19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內到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獲取本項目《競價須知》)
九、咨詢電話:0591-87315906、87808016。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B座十層。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