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FC00005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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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福州市鼓樓區(qū)北二環(huán)西路386號一層店面招租 |
掛牌價 | 詳見招標文件萬元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掛牌開始日期 | 2014-04-09 |
掛牌結束日期 | 2014-05-03 |
是否延牌 | 否 |
聯系人 | 林先生 |
聯系電話 | 87315305 |
地址 |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受委托,現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
福州市鼓樓區(qū)北二環(huán)西路386號一層店面招租,租賃期限5年。第一年年租金掛牌價為人民幣4.5萬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礎上遞增5%。租金按月結算(每月5日前結算本月租金,遇節(jié)假日順延)。租賃履約保證金為3個月租金。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租賃標的位于福州市鼓樓區(qū)北二環(huán)西路386號一層,本層目前僅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尚未辦理。樓層總數:一層,所在樓層:一層。建筑面積約43平方米,標的面積是大約數,具體以實地看樣為準。簡單裝修。原租賃合同到期日:2014年5月31日,原承租方參加競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三、租賃用途:
用于辦公、商業(yè)經營。不得分割、不得經營餐飲業(yè)、鋁合金、石材加工等造成環(huán)境污染(包括空氣、噪音、視覺等)或影響師生正常的生活休息時間以及出租方正常教學秩序的行業(yè)。以上標的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不得轉租他人或以其他形式轉給他人使用。
四、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要求承租方為資信良好的境內企業(yè)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原與出租方發(fā)生租賃關系中有過欠租或其他違約行為的企業(yè)及關聯企業(yè)、然人不得參加競租。
3、競價保證金人民幣5萬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租金按月結算,在每月5日前結算本月租金,遇節(jié)假日順延。
2、承租方不得將廢氣、廢水等污染物向校園內排放。
3、承租方對承租房只有使用權,不得改變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或與第三人聯營、承包。
4、出租方不保證標的店面的現有裝修狀況,以標的店面現有的空間面積和移交時的狀況出租。
5、承租方自行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件。
6、承租期間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賃物進行經營活動而產生的各種稅費(包括治安衛(wèi)生費、市政城管費、稅費等),均由承租方承擔。
7、承租期間承租方經營活動所發(fā)生的水、電、氣、電信、物業(yè)管理費等均由承租方承擔。
8、水電費按供應單位確定的商業(yè)用戶單價收取。
9、原承租方需結清租金和水電費等費用后方可參加競租。
10、承租方不得改變建筑物結構,如需裝修應將裝修方案報出租方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
11、租期滿后該租賃物上裝修歸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壞,否則將不退還租賃履約保證金。
12、租賃標的的租賃期限自租賃標的移交日起算,若原承租方成交則租賃期限將接續(xù)原租賃合同的到期時間簽訂。
13、承租方需守法經營,維護經營場所及門前衛(wèi)生。租賃期間確需變更經營范圍,必須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14、由于政策法規(guī)等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或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出租方與承租方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合同自動終止。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六、競價方式:網絡動態(tài)報價。
七、公告期限:
八、咨詢電話: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87850015;
聯系人: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B座十層。
二O一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