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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信息
編號 FC00005425
名稱 福建省上游船舶鋼結構有限公司江陰生產區(qū)場地招租公告
掛牌價 詳見招標文件萬元
保證金 詳見公告
掛牌開始日期 2014-08-28
掛牌結束日期 2014-09-16
是否延牌
聯(lián)系人 扶經理
聯(lián)系電話 87845911
地址
發(fā)布機構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受委托,現(xiàn)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

     1、租賃標的:福建省上游船舶鋼結構有限公司江陰生產區(qū)場地(含車間房產)。

     2、標的基本情況:

 租賃標的位于江陰工業(yè)集中區(qū)新江公路西側、建港路1號,土地使用面積為44509平方米。

3、風險提示:

 租賃標的因歷史原因,僅有《土地使用權證》(融江陰國用200702167號),且土地證標注“該宗地系在建工程,該證有效期兩年,待工程竣工驗收后再行核發(fā)”。租賃標的車間廠房無房屋所有權證及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

二、掛牌價:年租金人民幣150萬元

三、租賃期限、用途、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遞增方式、履約保證金以及有關稅費規(guī)定

    1、租賃期限:10年(自租賃標的移交之日起算)。

    2、租賃用途:承租方自身生產經營使用或與自身相關的企業(yè)者合資經營使用,但經營項目須符合江陰工業(yè)集中區(qū)規(guī)劃要求和國家的相關法律及法規(guī)。

3、履約保證金:人民幣70萬元。

4、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簽訂《租賃合同》當日即付首次租金,后續(xù)每季度租金與當季第一個月5日前向出租方支付。

5、租金遞增方式:第一、二年租金不變,自第三個租賃年度(含第三年)起,租金在上一年年度租金的基礎上遞增5%

    6、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如有未規(guī)定的,由承租方承擔。 承租方應自行承擔其經營行為而產生的所有稅費。

    四、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

    2、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

五、承租方須接受的承租條件

    1、本次招租不包括出租方自留辦公的房間(即活動房內3間儲藏室)。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不得轉租租賃標的,并嚴格履行《租賃合同》。

    3、租賃期間,承租方自行負責辦理有關需政府批準的環(huán)保、水、電、通訊、消防、衛(wèi)生、文化及其它國家規(guī)定事項的申請報批、登記手續(xù),負責并承擔租賃標的車間廠房環(huán)保、消防等整改工作;承租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fā)生環(huán)保、安全、消防(包括自然災害)等相關事故,均由承租方負責并自行承擔所有的經濟及法律責任,與出租方無關;承租方自行負責辦理并承擔租賃標的用水、電增容、增壓(含消防設施)的相關手續(xù)及整改工作。

    4、租賃期間,承租方應自行及時對租賃標的圍墻、房屋及所附設施設備進行常規(guī)修繕或維護并負責施工安全,所需費用由承租方承擔;根據(jù)生產經營需要,承租方須搭蓋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建筑,必須按政府及有關部門規(guī)定進行,并將審批手續(xù)向江陰工業(yè)集中區(qū)管委會相關部門和出租方報備,所需手續(xù)由承租方辦理并承擔一切費用(含新建房屋稅費,與租金同時交付),出租方協(xié)助,同時建設規(guī)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須事先征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5、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提前解除,承租方在租賃標的內投資的所有項目基礎部分(土建、水電)及與裝修有關的附屬物設施所有權歸出租方方,可移動搬遷的機械設備所有權歸承租方。

   6、租賃標的以現(xiàn)狀出租,交易中心及出租方所作的關于租賃標的介紹及相關資料僅供竟租人或承租方參考,不構成對租賃標的任何擔保。竟租人或承租方務必于競價前親自對租賃標的法律及自然現(xiàn)狀進行深入而全面的了解,包括親自查驗租賃標的、向相關管理部門了解標的現(xiàn)狀或聘請專家鑒定。竟租人或承租方一旦報名參與竟租即表明已看樣并對租賃標的有關情況及瑕疵已作全面了解,并自愿承擔責任及相應的法律后果。

六、競價方式:網(wǎng)絡動態(tài)報價。

七、競租保證金:人民幣35萬元。

    八、公告期限:20148282014916。(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內到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獲取本項目《競價須知》)

九、咨詢電話:0591-87845911 87315276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B座十層。

 

     2014年8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