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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信息
編號 FC00026924
名稱 福州市鼓樓區(qū)津泰路238號1-7號店面、城守前路11-1、11-6店面分別招租
掛牌價 詳見公告
保證金 詳見公告
掛牌開始日期 2024-05-07
掛牌結束日期 2024-05-27
是否延牌
聯(lián)系人 陳女士
聯(lián)系電話 0591-87315281
地址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發(fā)布機構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受委托,現(xiàn)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福州市鼓樓區(qū)津泰路238號1-7號店面、城守前路11-1、11-6店面分別招租。租賃期限5年,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月租金掛牌價等見下表,第四年、第五年每年月租金在第三年月租金的基礎上上浮3%。租金按月結算。租賃履約保證金(押金)為3個月租金。

序號

標  的

面積(㎡)

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月租金掛牌價(元)

競價保證金

(萬元)

1

福州市鼓樓區(qū)津泰路238-1

一層:約111.76
二層:約93.06

30803

25

2

福州市鼓樓區(qū)津泰路238-2

約90.82

18209

16

3

福州市鼓樓區(qū)津泰路238-3

約109.04

21426

19

4

福州市鼓樓區(qū)津泰路238-4

約100.98

20246

18

5

福州市鼓樓區(qū)津泰路238-5

約159.36

30996

27

6

福州市鼓樓區(qū)津泰路238-6

約106.66

21172

19

7

福州市鼓樓區(qū)津泰路238-7

約120.98

24486

22

8

福州市鼓樓區(qū)城守前路11-1

約93.24

13203

11

9

福州市鼓樓區(qū)城守前路11-6

約221.22

29444

22

以上標的面積為大約數(shù),具體面積以實地看樣為準。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以上租賃標的簡易裝修。產權證已辦理。簡易裝修。以上租賃標的競價遵循“價高者得”原則。

  • 租賃用途:商業(yè)經營,不得經營易燃易爆物品及法令法規(guī)不允許經營范疇。

四、競租人及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 資信良好【報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平臺查詢情況競租人不存在失信記錄;且報名截止日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沒有找到競租人相關的結果】的境內企業(yè)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自然人須持有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

2、福建江夏學院在編在崗教職工及投資經營的企業(yè)或其注冊的個體工商戶不得參與本次競價。

3、競租人沒有被列入人民法院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中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五、需要競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出租方不保證標的的現(xiàn)有裝修狀況,以標的現(xiàn)有的空間面積和移交時的狀況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經營,維護經營場所門前及周圍衛(wèi)生、注意店面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3、承租期間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賃物進行經營活動而產生的各種費用(包括治安、衛(wèi)生費、市政城管費、稅費等),均由承租方承擔。

4、承租方自行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件,并將有關證件的復印件交出租方備案。

5、承租期間承租方經營活動所發(fā)生的水、電、氣、電信、物業(yè)管理費等均由承租方承擔。水、電費按商業(yè)用水用電標準結算,由出租方向承租方每月結算一次,若遇到政策性調價也隨之調價。

6、承租方對標的物只有使用權,不得改變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接、入股、承包、與他人調劑交換。

7、承租方不得改變建筑物結構,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配備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包括外立面裝飾、安裝管線、廣告牌、燈箱等),其設計規(guī)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以書面形式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并向相關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后方可施工,否則造成的后果與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8、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或者裝修期間造成房屋、附著物或周邊受損,應由承租方負責維修恢復或由于經營過程中造成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失的,均由承租方承擔責任;同時造成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應予以賠償。

9、無論何種原因導致合同提前終止、解除的或租期滿后該租賃物上裝修、附著物無償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壞或要求出租方補償裝修費用,否則將不退還履約保證金。

10、出租方不另行向承租方提供倉庫、住宿和辦公場所,禁止承租方占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

11、若需設置專門的排煙系統(tǒng),應符合環(huán)保等相關部門的要求,所產生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12、承租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接受出租方有關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jiān)督(包括安全、衛(wèi)生等)。

13、空調外機應按出租方要求的位置安裝并固定好。

14、承租方應保證店內設備設施、裝修材料等符合消防規(guī)范,并配備足消防安全設施設備,否者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負責。

15、承租方須無條件全部簽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賃條件和本項目《房屋租賃合同》。

六、競價方式:網絡競價(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27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個工作日順延至 2024年12月31日,順延期間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5月27日17:00時。

競租人應在公告期間聯(lián)系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獲取相關競價文件。

八、咨詢電話: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聯(lián)系人:陳女士、林女士、吳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二十二層。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