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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信息
編號 FC00017500
名稱 福州大學旗山校區(qū)57間店面分別招租
掛牌價 詳見公告
保證金 詳見公告
掛牌開始日期 2021-07-28
掛牌結束日期 2021-08-17
是否延牌
聯系人 吳女士
聯系電話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發(fā)布機構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受委托,現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福州大學旗山校區(qū)57間店面分別招租。租賃期限自租賃合同約定之日起至2024年7月25日,年租金掛牌價等見下表。租金按半年支付,租賃履約保證金為3個月租金。

序號

租賃標的

面積(㎡)

年租金掛牌價(元)

租賃用途

競價保證金(萬元)

1

學生公寓8#樓8-1

約43.60

58599

僅限經營奶茶

3.5

2

學生公寓8#樓8-2

約8.00

10272

僅限經營駕校報名點

0.6

3

學生公寓8#樓8-3/4

約47.60

61119

僅限經營眼鏡

3.5

4

學生公寓8#樓8-5/6

約47.60

61119

僅限經營理發(fā)

3.5

5

學生公寓8#樓8-7

約20.00

25680

僅限經營照相

1.5

6

學生公寓8#樓8-8

約27.00

36288

僅限經營復印

2

7

京元餐廳餐廳樓梯處

約20.00

25680

僅限經營文體用品

1.5

8

丁香園餐廳丁香園門口

約25.00

33600

僅限經營奶茶

2

9

學生公寓9#樓9-2

約26.60

34155

僅限經營水果

2

10

學生公寓9#樓9-3

約45.00

57780

僅限經營奶茶

3.5

11

學生公寓9#樓9-4/5

約90.00

115560

僅限經營文具、數碼

7

12

學生公寓15#樓15-1

約19.50

25038

僅限經營奶茶

1.5

13

學生公寓15#樓15-2

約19.50

25038

僅限經營面包屋

1.5

14

學生公寓15#樓15-3

約23.00

29532

僅限經營復印

1.5

15

學生公寓15#樓15-4

約15.00

19260

僅限經營水果

1

16

學生公寓23#樓23-1

約60.00

77040

國家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經營用途,不得經營餐飲等有油煙、噪音等污染的項目

4.5

17

學生公寓23#樓23-3

約50.00

67200

僅限經營水果、飲料

4

18

學生公寓23#樓23-4

約23.00

29532

僅限經營數碼、電器

1.5

19

學生公寓24#樓24-1

約23.00

29532

僅限經營書刊

1.5

20

學生公寓24#樓24-2/3

約35.00

44940

僅限經營影樓

2.5

21

學生公寓24#樓24-4

約17.00

21828

僅限經營數碼、電器

1

22

學生公寓24#樓24-5

約17.25

25461

僅限經營復印

1.5

23

學生公寓24#樓24-6

約18.00

23112

國家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經營用途,不得經營餐飲等有油煙、噪音等污染的項目

1.5

24

學生公寓24#樓24-7/8/9

約53.82

72335

僅限經營水果、奶茶

4.5

25

學生公寓25#樓25-2

約18.00

16848

僅限經營服裝

1

26

學生公寓25#樓25-3

約18.00

16848

僅限經營手機、數碼

1

27

學生公寓25#樓25-4

約20.00

25680

僅限經營精品(飾品、工藝品等)、縫補

1.5

28

學生公寓25#樓25-5

約20.00

29520

僅限經營復印

1.5

29

學生公寓26#樓26-1

約24.00

32256

僅限經營水果

2

30

學生公寓26#樓26-2

約25.50

34272

僅限經營復印

2

31

學生公寓26#樓26-3

約45.50

61152

僅限經營奶茶

3.5

32

學生公寓26#樓26-4/5

約38.00

48792

僅限經營眼鏡

2.5

33

學生公寓26#樓26-6

約22.50

23490

僅限經營電器

1

34

學生公寓26#樓26-7

約19.20

21197

僅限經營花卉

1

35

學生公寓26#樓26-8/9

約35.00

44940

僅限經營廣告服務

2.5

36

學生公寓26#樓26-10

約85.00

79560

僅限經營理發(fā)

4.5

37

學生公寓29#樓29-1

約31.00

39804

僅限經營電腦、數碼維修

2

38

學生公寓32#樓32-2

約18.00

16416

僅限經營理發(fā)

1

39

學生公寓32#樓32-3

約18.00

17280

僅限經營奶茶

1

40

三期連廊連三-103/104

約27.00

24948

僅限經營電動車

1

41

三期連廊連三-106/107/108

約47.00

43428

僅限經營數碼體驗店、書店

2.5

42

三期連廊連三-109

約15.00

10800

國家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經營用途,不得經營餐飲等有油煙、噪音等污染的項目

0.5

43

三期連廊連三-110/111

約25.00

23100

僅限經營文體用品

1

44

三期連廊連三-113

約23.50

21714

僅限經營精品(飾品、工藝品等)

1

45

三期連廊連三-114/115

約30.00

28800

僅限經營復印

1.5

46

三期連廊連三-116/117

約29.00

37236

僅限經營奶茶、數碼

2

47

三期連廊連三-118/119

約30.00

26640

僅限經營花藝、數碼

1.5

48

三期連廊連三-120

約13.80

12255

國家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經營用途,不得經營餐飲等有油煙、噪音等污染的項目

0.7

49

三期連廊連三-121/122

約35.20

33792

僅限經營復印

2

50

三期連廊連三-123/124

約33.00

28116

僅限經營化妝品

1.5

51

三期連廊連三-125/126

約28.00

24192

僅限經營體育用品

1.5

52

三期連廊連三-127

約13.30

11651

僅限經營服飾

0.5

53

三期連廊連三-129/130

約35.00

30660

僅限經營文化傳播

2

54

四期連廊連四-204/205

約32.00

26496

僅限經營服裝、鞋

1.5

55

四期連廊連四-209/210

約35.00

28980

僅限經營設計工作室

1.5

56

四期連廊連四-211/212

約32.00

26496

僅限經營鞋、包

1.5

57

教學樓東1-109

約16.00

23616

僅限經營復印

1.5

注:以上標的面積為大約數,具體面積以實地看樣為準。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租賃標的位于福州市閩侯大學城新區(qū)福州大學旗山校區(qū)校內,均為簡單裝修,產權證尚未辦理。標的1-15、17-22、24-41、43-47、49-57現對外出租,原租賃合同到期日2021年8月25日,原承租方參加競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標的16、23、42、48競價遵循“價高者得”原則。

三、競租人及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要求承租方為資信良好合法存續(xù)的境內企事業(yè)法人、社團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一個競租人只能參與一個標的的競租。

四、需要競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出租方不保證標的房產的現有裝修狀況,以標的房產現有的空間面積和移交時的狀況出租。

2、競租人在報名時須填寫經營用途確認書,經營用途只能填寫一種,且必須是競租人主要經濟活動在《國民經濟行業(yè)分類》中對應的行業(yè)類別(出租方明確經營用途的除外),如類別下存在子分類,須填寫至最小一級。

3、競租人為法人的,申報的經營用途須在其營業(yè)執(zhí)照的經營范圍內(若營業(yè)執(zhí)照的經營范圍與《國民經濟行業(yè)分類》有沖突的,以營業(yè)執(zhí)照為準),或具備所申報的經營用途對應的資質。

4、標的房產的原承租方須結清租金、物業(yè)管理費、水費、電費、衛(wèi)生費、稅收等一切相關費用后方可參與競租。

5、標的房產的原承租方不參與競租或未能競得的,應積極配合出租方辦理該房產的騰退手續(xù),及時結清租金、物業(yè)管理費、水費、電費、衛(wèi)生費、稅收等一切相關費用。

6、標的房產競得人非原承租人的,須待原承租方騰退后方可簽訂租賃合同。

7、承租方若為非國有控股企業(yè)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個人須為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的所有責任與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并簽署擔保函。

8、承租方對所租賃的標的房產只有使用權,不得改變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或分割出租。承租方不得擅自處分所租賃的標的房產,包括但不限于將所租賃的標的房產全部或部分轉租、轉借、轉讓、抵押、贈與給第三方使用(或經營)。

9、承租方自行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件,承租期間應確保承租方、實際經營人、租金繳交人及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所有人均為承租方本人。

10、標的房產租賃期間發(fā)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業(yè)管理費、水費、電費、衛(wèi)生費、稅收等一切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并負責辦理繳交事宜。

11、承租方不得改變標的房產建筑物結構。如需裝修或設立店面招牌的,應將裝修施工方案報出租方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

12、租賃期滿后標的房產上不可移動的裝修、裝飾及添附于標的房產的附屬物無償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壞,否則將不退還租賃履約保證金。

13、承租方空置標的房產超過三個月的,出租方有權收回。

五、競價方式:網絡競價(正向一次)。

六、公告期限:2021年7月28日—2021年8月17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個工作日順延至 2021年12月31日,順延期間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8月17日17:00。

競租人應在公告期間聯系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獲取相關競價文件。

七、咨詢電話: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

聯系人:吳女士、林女士、陳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二十二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