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 項目頻道 > 承包租賃項目 > 房產
項目基本信息
編號 FC00030554
名稱 漳平市原吾祠煤礦工業(yè)廣場、生活區(qū)空地及建筑物招租
掛牌價 詳見公告
保證金 詳見公告
掛牌開始日期 2025-03-11
掛牌結束日期 2025-03-31
是否延牌
聯(lián)系人 阮先生、張先生、劉先生、扶女士
聯(lián)系電話 0591-87315276、87855200、87821179、87845911
地址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發(fā)布機構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一、租賃標的及掛牌價:

標的名稱

空地計租面積

(㎡)

建筑物計租面積

(㎡)

首年租金掛牌價

(萬元)

競價保證金

(萬元)

漳平市原吾祠煤礦工業(yè)廣場、生活區(qū)空地及建筑物

20692

11090

10

6

1.基本情況

租賃標的包括原吾祠煤礦工業(yè)廣場和廣場上2幢辦公樓;生活區(qū)空地和生活區(qū)空地上5幢宿舍樓。兩宗地可用空地計租面積20692㎡,建筑物計租面積11090㎡。具體為:

(1)原吾祠煤礦工業(yè)廣場位于漳平市靈地鄉(xiāng)謝畬村,產權證漳國用(2011)第0057號,面積23732㎡,剔除生態(tài)恢復治理面積8608㎡后擬出租面積15124㎡;

(2)廣場地上2幢辦公樓(2011-2015年間建造框架結構),擬出租建筑面積4477.04㎡(無房產證);

(3)生活區(qū)空地位于漳平市靈地鄉(xiāng)靈地村,產權證漳國用(2012)第0312號,擬出租面積5568㎡;

(4)生活區(qū)地上5幢宿舍樓(2011-2015年間建造框架結構),擬出租建筑面積6612.96㎡(無房產證)。

競得租賃標的承租權后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賃標的建筑物未取得房屋不動產權證為由,拒簽成交材料、租賃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為由拒絕支付交易服務費、履行租賃合同等。

以上租賃標的概況僅供參考,具體資產狀況以現(xiàn)場看樣和相關證件的數(shù)據(jù)為準。若在看樣期至租賃標的移交日期間現(xiàn)場發(fā)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所有,組織方不對現(xiàn)場狀況進行保證及現(xiàn)場狀況變化解釋,不承擔任何責任。

2.提示

租賃標的以實物現(xiàn)狀出租,競租人須查勘現(xiàn)場,并自行承擔查勘過程的一切費用,全部承擔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誤解現(xiàn)場實際狀況而導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競租人繳納保證金,即視為該意向競租人對標的的現(xiàn)況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認可且無異議。

二、用途、期限、免租期、履約保證金、支付方式、租金標準及遞增方式等

1.租賃用途:用于工業(yè)企業(yè)倉儲、加工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地方政策的合法經營活動;不得利用租賃場所從事危險物品生產、儲存、裝卸及其它違法活動。

2.租賃期限:5年(租期從標的物實際交付之日起算,具體承租起止日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3.免租期:無

4.履約保證金:6萬元。在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15日內支付。

5.租金標準及遞增方式:每兩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礎上遞增2%(即第一、二年租金按公開競價確定的成交價,第三、四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基礎上遞增2%,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租金基礎上遞增2%)。

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365日為一年)支付。在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15日內支付首年租金,后續(xù)每年度最后一個月內支付下年度租金。

三、競租人(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報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平臺查詢情況競租人不存在失信記錄;且報名截止日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沒有找到競租人相關的結果】。

3.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與。

四、競租人(承租方)應接受的主要承租條件

1.非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將本租賃物轉租、分割出租或與第三方以變相合作方式轉租、分割出租給第三方,也不得對外轉借、抵押和提供擔保等事項。

2.租賃期內,因政府征收征用、拆遷等原因或出租方需要或出租方上級主管部門另有他用,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但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承租方,并按實際租期收取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合同期滿或合同終止后,租賃方搭蓋不可移動或移動將造成破壞的物件歸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補償相關費用。

3.其他須承租方接受的承租條件詳見租賃合同。

五、風險揭示及其他特別約定條款

1.租賃標的的辦公樓、宿舍樓無產權證情況已在公告中告知,競租方參與競租前要認真閱讀,知曉情況并同意按產權現(xiàn)狀參與。

2.承租方必須落實并承擔租賃期間租賃物范圍的消防、安全、環(huán)保、綜治等職責。承租方不得在租賃范圍空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筑物;需臨時搭蓋時,必須把搭蓋的方案書面提交給出租方審查同意,并符合當?shù)卣块T的相關規(guī)定,承租方須取得政府部門的規(guī)劃、施工、消防、環(huán)保等許可后方可實施。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或不符合當?shù)卣南嚓P規(guī)定,擅自進行搭蓋,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負責,并賠償出租方的經濟損失。承租方確認:承租方應認真履行其相應職責,并為此承擔全部責任,且不因出租方的審查同意行為而減輕或免除承租方所應承擔的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環(huán)保、綜治、經濟等方面)。

六、競價方式:網絡競價。

七、公告期限: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31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競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2026年3月10日期間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內聯(lián)系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項目經辦人員獲取本項目《競價須知》)。

八、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591-87315276、87855200、87821179、87845911;

聯(lián) 系 人:阮先生、張先生、劉先生、扶女士;

聯(lián)系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