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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信息
編號 FC00028009
名稱 福州市倉山區(qū)金山開發(fā)區(qū)平潭園龍華藥業(yè)17號樓103室房產招租
掛牌價 0.5425萬元
保證金 2萬元
掛牌開始日期 2024-07-22
掛牌結束日期 2024-08-12
是否延牌
聯(lián)系人 陳女士
聯(lián)系電話 0591-87315281
地址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發(fā)布機構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受委托,現(xiàn)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福州市倉山區(qū)金山開發(fā)區(qū)平潭園龍華藥業(yè)17號樓103室房產招租,租賃期限3年,第一年月租金掛牌價人民幣5425元,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第一年月租金的基礎上遞增3%。租金按月支付,租賃履約保證金為3個月租金。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租賃標的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qū)高宅路142號,面積約175平方米,產權證已辦理,目前空置;租賃標的競價遵循“價高者得”原則。

注:租賃標的面積為大約數,具體面積以實地看樣為準。

三、租賃用途:僅用于倉庫使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生鮮及危險品)。

四、競租人及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資信良好【報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平臺查詢情況競租人不存在失信記錄;且報名截止日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沒有找到競租人相關的結果】、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在福建省醫(yī)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其系統(tǒng)內無不良信譽。

3、競價保證金:人民幣2萬元。

五、需要競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出租方不保證標的房產的現(xiàn)有裝修狀況,以標的房產現(xiàn)有的空間面積和移交時的狀況出租。

2、承租方享有30天的裝修免租期。但應當承擔該期間產生的物業(yè)管理費、車位(車庫)/附屬間租金以及水、電、煤氣、通訊、垃圾清運費及各種稅費等費用。

3、租賃期間,承租方使用租賃標的、車位(車庫)/附屬間所發(fā)生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煤氣、通訊及各種稅費等均由承租方按實承擔,并按公攤面積負擔相應部分的水、電費用。承租方需繳納物業(yè)管理費:3元/月/㎡、電費:1.2元/度、水費4.46元/噸(其中污水處理費1.4元/噸,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0.46元/噸,不另行提供發(fā)票)。今后,國家電網及水務集團的供給價格發(fā)生變化,本合同所指的水電費價格也要作相應的調整。其他費用按煤氣公司、電信公司等相關規(guī)定由乙方自行繳交。

4、若出租方因發(fā)展規(guī)劃需要、政府拆遷等行為,可任何時間通知承租方收回租賃物,承租方應無條件立即撤離,租賃合同自然終止,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不得利用租賃物從事任何違法、違規(guī)的活動。

6、若出租方交付的租賃物實際面積與租賃面積不符的,誤差未超過2%的,租金及相關費用不進行調整,雙方繼續(xù)履行本合同;誤差超過2%的,雙方按照出租方實際交付的租賃物面積相應調整租金及相關費用。委托第三方測量的,若誤差未超過5%的,測量費用由承租方承擔;若誤差超過5%的,測量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7、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合作、聯(lián)營、承包等)將租賃物全部或部分轉租給第三方。

8、租賃期間,承租方應自行辦理營業(yè)所需的各類審批文件。

9、承租方須無條件全部簽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賃條件和本項目《房屋租賃合同》。

六、競價方式:網絡競價(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12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個工作日順延至2024年12月31日,順延期間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8月12日17:00。

競租人應在公告期間聯(lián)系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獲取相關競價文件。

八、咨詢電話: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聯(lián)系人:陳女士、林女士、吳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二十二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