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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信息
編號 FC00005231
名稱 福州市倉山區(qū)對湖路31號一層5#店面招租
掛牌價 詳見招標文件萬元
保證金 詳見公告
掛牌開始日期 2013-12-06
掛牌結束日期 2013-12-25
是否延牌
聯(lián)系人 林小姐
聯(lián)系電話 87891629
地址
發(fā)布機構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受委托,現(xiàn)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福州市倉山區(qū)對湖路31號一層5#店面招租。租賃期限28個月。月租金掛牌價1600。租金按月結算(每月10日前交清),租賃履約保證金為三個月租金。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租賃標的位于福州市倉山區(qū)對湖路31號一層,為鋼混結構綜合店面,有產權證。標的以現(xiàn)狀出租,水電費按月支付,租賃標的的租賃期限自租賃標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賃用途:用于辦公、商業(yè)經營。不得經營餐飲業(yè)、鋁合金等加工制作污染和噪音大的行業(yè)以及法律明文禁止從事的行業(yè)。以上標的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不得轉租他人或以其他形式轉給他人使用。

四、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資信良好的境內企業(yè)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競價保證金人民幣2萬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出租方以標的店面現(xiàn)狀出租。

2、承租方自行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件,合法經營,維護經營場所及門前衛(wèi)生。

3、承租期間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賃物進行經營活動而產生的各種稅費(包括水、電、氣、電信、物業(yè)管理費、治安衛(wèi)生費、市政城管費、稅費等)均由承租方承擔。

4、承租方對承租房只有使用權,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改變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不得改變建筑結構,如需裝修應將裝修方案報出租方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

5、租賃期滿后該租賃物上裝修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壞,否則租賃履約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6、租賃期內,若因政府行為拆遷改造需拆除房屋,承租方需無條件將房屋騰空退出。

7、租金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交清,第一次租金為租賃標的移交之日交清。

六、競價方式:網(wǎng)絡動態(tài)報價。

七、公告期限:2013126日—20131225日。

八、咨詢電話: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

聯(lián)系人:林先生、林女士、陳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B座十層。

 

O一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