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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信息
編號 FC00024891
名稱 福州市鼓樓區(qū)道山西路82號3#樓第2、3層房產招租
掛牌價 詳見公告
保證金 詳見公告
掛牌開始日期 2023-11-13
掛牌結束日期 2023-12-01
是否延牌
聯系人 阮先生、張先生、劉先生、扶女士
聯系電話 0591-87315276、87855200、87821179、87845911
地址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發(fā)布機構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福州市鼓樓區(qū)道山西路82號3#樓第2、3層房產招租公告

一、租賃標的及掛牌價:

標的序號

標的名稱

計租面積

(平方米)

月租金掛牌價

(元)

競價保證金

(元)

租賃狀態(tài)

1

福州市鼓樓區(qū)道山西路82號3#樓第2、3層

545

37768

80000

在租

1.基本情況

標的位于福州市鼓樓區(qū)道山西路82號(福建電影制片廠內),始建于八十年代,條式混合結構的建筑物,房屋所有權證為榕房Q字第01349號,所有權人:福建電影制片廠(現歸屬于海峽世紀(福建)影視文化有限公司),屋式:條式混合結構三層樓房,幢號:3#,房號:空調車房,建筑結構:混合。標的對外出租,現為原租戶不定期租賃狀態(tài),原租戶報名參與競租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權。

以上租賃標的概況僅供參考,具體資產狀況以現場看樣和相關證件的數據為準。若在看樣期至租賃標的移交日期間現場發(fā)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所有,組織方不對現場狀況進行保證及現場狀況變化解釋,不承擔任何責任。

2.(風險)提示

(1)以上租賃標的以實物為準,具體狀況以現場看樣為準(競租人應在公告期間內到達標的物現場進行房產現狀查看確認,并簽署《房屋現場查看確認書》,簽署后的《房屋現場查看確認書》為競租方參加本次房產公開招租資格條件之一,競租方在進行競租報名時,應向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提供)。若實測面積與本次招租的出租面積不一致,租金和交易服務費不作調整。若在看樣期至租賃標的移交日期間現場發(fā)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所有,組織方不對現場狀況進行保證及現場狀況變化解釋,不承擔任何責任。

(2)競租人應當自行對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中的規(guī)定和監(jiān)管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yè)人士、相關方和監(jiān)管機關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租賃項目承租人的資格,決定是否競租租賃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等;

(3)租賃標的以現狀出租,競租人自行到達查勘現場,并自行承擔查勘過程的一切費用,全部承擔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誤解現場實際狀況而導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競租人繳納保證金并參與競價,即視為該意向競租人對標的的現況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認可且無異議。

二、用途、期限、免租期、履約保證金、支付方式、租金標準及遞增方式

1.租賃用途:辦公。承租方須遵守國家和屬地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yè)管理之規(guī)定。

2.租賃期限:3年(租期從標的物實際交付之日起算,具體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3.裝修免租期:無。

4.履約保證金(押金):三個月首年月租金,《房屋租賃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 5個日歷日內支付。

5.租金標準及遞增方式:首個租賃年度月租金為公開競價確定的成交價,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月租金基礎上遞增3%。

6.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金后使用,按月支付,《房屋租賃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5個日歷日內支付首月租金,后續(xù)租金在每個月的前10日內向出租方支付。

三、(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報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合懲戒平臺查詢情況競買人不存在失信記錄;且報名截止日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沒有找到競買人相關的結果】。

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租。

四、競租人(承租方)應接受的主要承租條件

1.承租方不得擅自將所租房屋轉租或分租。

2.承租方在約定的租賃用途內,在不影響房屋結構安全和符合消防原則下可以重新進行二次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但應事先征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房屋結構或增設對房屋結構有不良影響的設施設備等。并且,承租方按規(guī)定需向有關部門批準的,須自行報批經同意后方可進行。承租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維修責任均歸屬承租方由承租方自行承擔,若經政府職能部門檢查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整改和罰款及其他包括安全責任在內糾紛的,與出租方無關,承租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3.租賃場地的外墻(含外立面)、屋頂的使用權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非承租方需要制作的招牌、廣告牌以及外墻附著物等,必須事先書面報經出租方批準同意后,再報有關部門審批。

4.租賃期滿時或承租方違約出租方收回房屋時,承租方應及時將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交還出租方。承租方交還出租方房屋時應保持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處于交付使用時的完好狀態(tài),并保證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能夠正常使用;對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留存的物品,視為承租方棄物,出租方有權進行處置,因此產生的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擔,處置廢棄物所產生的費用也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可在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5.承租方自己負責租賃區(qū)域內(含大院)的衛(wèi)生、安防、防盜、消防工作。同時積極配合出租方職能部門對其房屋進行的治安、消防、衛(wèi)生等常規(guī)檢查工作。如發(fā)生因承租方原因而導致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擔責任。

6.租賃期間承租方應依照國家各種法律、法令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相關的治安、消防、環(huán)保、衛(wèi)生等法規(guī),安全經營。

7.其他必須接受的條件詳見《房屋租賃合同》,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所有。

五、競價方式:網絡競價(正向多次)。

六、公告期限: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2月1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競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2024年11月12日期間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內聯系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項目經辦人員獲取本項目《競價須知》)。

七、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91-87315276、87855200、87821179、87845911;

聯 系 人:阮先生、張先生、劉先生、扶女士;

聯系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